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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中层单位、全体师生员工:
我校楼宇、道路命名方案已于8月18日发布,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规范我校楼宇、道路名称,请各中层单位及全校师生员工正确使用各建筑物及道路名称。
各部门印发、上传文件及通知,凡涉及到各建筑物及道路名称的,请正确使用命名。近期内,可在其名称后加注之前的称谓,例如:弘文·守正楼(图书馆楼)、创新楼(3#教学楼)等。
附:校园楼宇、道路命名图
党委宣传部
2017年11月07日
关于加强我校楼宇、道路名称规范使用的通知.doc